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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加力!引导民企形成新质生产力

2024-01-23 14: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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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加力!引导民企形成新质生产力三年前,第一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实施。如今,第一部专项聚焦“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即将在温州“破壳而出”。

  12月19日,市十四届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为民营企业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温州,是一座靠民营经济“起家”“发家”“立家”的城市,其经济本质上就是民营经济。

  7月19日发布的《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面对这一新使命,温州该如何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上求突破,进一步释放民营经济活力,重振民营经济雄风?

  今年市人代会上,市代表围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等热词,从立法、营商环境、数字化改革、要素保障等纷纷给出“锦囊妙计”,为《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诞生厚植沃土。

  随后,市会相关领导、市教科文卫委、市人制委等紧密开展一系列深入我市多个县(市、区)和苏州等省外城市的立法调研。

  市会收到市政府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及代表、地方立法专家的意见建议。还通过省的基层单元应用场景征求代表联络站的意见,让社会公众也在门户网站上畅所欲言。

  历经两轮审议和一次次修改,眼下,准备提交明年市的这份议案日臻完善:更加突出科创立法主线,立法脉络结构更清晰;针对民营企业提出的科技创新堵点难点,以制度性回应推动形成民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固化提升我市近年科技创新工作特别是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成效经验,以政府相关责任义务塑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新优势;更侧重于为民营企业创新松绑“减负”,重点聚焦解决普遍性问题和制度性问题,力求促进工作有举措、有抓手、显成效。

  “该条例聚焦民营企业这一温州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与事关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总在浙江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围绕要素保障、平台建设、创新生态等几大方面确立引领性规范,助力民营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市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胜海表示,该条例将为我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更富操作性的地方特色法律规范。

  议案表决通过的消息,引起代表的关注和热议。“2023年市人代会闭幕以后,市政府紧锣密鼓地推进立法进程。议案表决通过以后,整体内容远较过去成熟。”作为在今年市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关于强化法治保障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议案》的市代表,杨康乐相信,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立法将进一步助推民营企业经济创新提质。

  同样在今年市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关于开展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立法的议案》的市代表陈兴良表示,未来该条例的贯彻落实,将对本地民营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初我的议案就得到重视并很快通过,如今距离条例落地又近了一步,让人十分期待。”

  “2023年市人代会期间,各代表团征集政府工作报告意见的时候欧亿体育官网app,我也曾围绕科技创新立法给出若干建议,并在最终的报告中看到了相关内容。”市代表应辉辉表示,希望进一步落实创新深化,推动温州大孵化器集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创平台提质增效,“希望温州在民营经济的科技创新这条路上能走得更稳、更实、更远。”

  在市代表王贤俊眼中,能否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切实为民营经济赋予“腾飞”加速度,关键在于条例的最终落地、落实、落细环节:“我更加关注条例的可施行性,例如民营企业能享受到法规中红利的深度、受益的普适度等。”他表示,将持续跟进条例的后续推进情况,以代表履职作为尽一份力。

  除《条例(草案)》外,还有一部《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进程,也在19日的市会会议上按下了“加速键”。

  永嘉昆曲是温州历史传统与文化风俗的璀璨结晶,曾作为“昆曲”子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如何以立法形式支撑永嘉昆曲发展,彰显“千年商港、幸福温州”的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正是其诞生的重要意义与初心所在。

  针对“保护传承什么”“由谁来保护传承”“如何保护传承”等问题,《温州市永嘉昆曲保护条例(草案)》力求以更精准的表述、更有力的举措和更创新的方式,让永嘉昆曲不仅能“活”起来,还能“传”出去,在新时代文化背景下大放异彩。市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柳升高说:“该条例将助力政府部门在后续的保护工作上更加精准施策和有法可依,真正让永嘉昆曲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有效、平稳地运行。”

  不管是促进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还是保护地方戏曲文化,温州始终将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地方特色摆在立法工作的首位。

  自2015年省会根据修改后的立法法,批准温州可以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市及其会始终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热点难点,以立法推动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

  温州“首法”《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国首部专项规范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工作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立法开篇之作《温州市泰顺廊桥保护条例》;唯一入选2022年全国“新时代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十大事件”提名名单的地级市项目《温州市“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促进条例》;“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立法样本”《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全国首个“撤镇设市”改革的法治根基《龙港市社区治理条例》温州正以一个又一个的创制性立法填补上位法空白领域,推动立法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与实践同行,在新时代法治“赶考路”上留下自己清晰的足印,为打造“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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