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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黄石全力创建全动健身模范市
黄石全力创建全动健身模范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不少于40次、全市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不低于9块……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石市创建全动健身模范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创建全动健身模范市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健康黄石建设工作,推动黄石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湖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动健身模范市(区)和全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要求,我市出台的《工作方案》主要围绕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基层社会体育组织、“三大球”发展、全民健身服务智慧化、体育产业、青少年体育发展、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特色工作等11个方面开展创建工作。
按照要求,市级及各县(市、区)承担创建工作主体责任,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机构,出台促进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文件。各县(市、区)欧亿体育、各有关单位要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组织实施,加快推进全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各项工作。
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盘活现有体育设施等资源,做到综合开发利用。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广泛筹集资金,对标补齐短板,确保创建工作经费与项目投入,不断增强体育供给能力。此外,将建立健全全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责任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集中综合考核,并加强督导检查。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我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平均水平;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市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满足“五个一”要求,即一个公共体育场(或田径场)、一个中型以上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一个公共体育馆(或公共游泳馆)、一条健走步道(或登山步道、骑行道)。同时,加强体育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全市每万人拥有“三大球”场地(包括室内场地)不低于9块。享受补贴的公共体育设施全部实现免费或低收费对社会开放。
各县(市、区)整合辖区资源,加大各类体育场馆开放力度,增强服务能力。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学校占本地区学校比例高于60%。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创建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运动健身和健康生活的新期盼、新需求,2023年起,市级及各个县(市、区)举办全民健身综合性赛事活动(每项赛事活动需包含10个以上竞赛项目)累计不少于2次;举办市级单项品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累计不少于40次;各县(市、区)举办社区运动会累计不少于20次;市级及每个县(市、区)累计开展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均不少于6项。积极开展“三大球”(篮球、足球、排球)赛事活动,举办参赛人数100人以上的市级“三大球”赛事数量累计不少于4个。
《工作方案》还对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提出具体目标。即到2024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8.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低于2.16人;各县(市、区)均建有常态化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全市范围内测验总人次不少于15000人次,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达到85%以上。
创建期间,我市将建立全市全民健身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全民健身地图等全民健身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体育部门使用国家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民健身工作。
为积极营造全民健身氛围,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根据要求,我市将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特色工作,擦亮全民健身运动品牌。
——长期开展群众喜欢的“三大球”群众赛事活动,打造“百队千人”气排球比赛、HBA篮球联赛、大众足球联赛等赛事品牌;
——广泛开展高水平乒乓球赛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乒乓球馆,丰富社区居民文体生活,营造浓厚乒乓球运动氛围;
——深化体教融合工作。打造“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赛事品牌,每年举办系列赛事活动不少于10项(次),形成市县校联赛;
——深化体旅融合工作。深挖我市历史文化、山水资源,举办城市定向挑战赛、畅游磁湖、龙舟、钓鱼、登高等活动,将商圈、景点、城市微旅游融入赛事,建立起“体育+休闲+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
——深化体商融合工作。开展居民体育消费调查,发放体育消费券,发挥赛事引流作用,促进体育消费提质扩容;
——举办黄石磁湖半程马拉松、“一带一路”乒乓球邀请赛等国际赛事,做精赛事服务,扩大城市影响,促进国际交流,推动武汉都市圈体育事业区域协调发展。(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