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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4-08-14 12: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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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减少“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贵金属”、“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修订通知》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2019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欧亿体育官网

  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9年10月28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赵育龙、独立董事王家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春荣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19年10月28日,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顾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也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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